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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引言

1. 引言

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司法機關自回歸以來,從審理林林總總的司法覆
核案件對《基本法》條文不斷作出解釋,除了對特區的社會、政治和文
化等各方面產生著深刻的影響外,其判詞的內容也同時反映不同層次的
政制及法理問題。

本文章的目的是通過分析和討論回歸後基於《基本法》而提出司法
覆核的案件,如何影響香港政治體制的運作模式及反映各種憲政實行時
的法理現象及問題,希望能對相關的議題提出一些新的視角,從而能更
全面地了解特區政府在公共行政管理上遇到的問題,為提高其管治水平
給予意見。尤其是對於一些抽象的概念諸如“一國兩制”、“高度自治”、“三
權分立”和“行政主導”等等,文章中也嘗試以深入淺出的手法提出簡明的
解釋。

最後,本文章也嘗試除了單一的法律角度外,從其他的方向比如教
育和經濟等等去探討近年特區出現的種種社會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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